在這個 RWA 系列裡,我談過黃金、債券、合規標準與隱形基建。但有一條主線貫穿所有篇章卻還沒正面談過:監管。
RWA 的本質,從來不是「能不能把資產上鏈」的技術問題,而是「如何讓區塊鏈聽法律的話」。而法律是有國界的——同一筆代幣化債券,在新加坡、在香港、在紐約、在台北,面對的是完全不同的監理框架。這篇,我想畫一張 2026 年的全球 RWA 監管地圖,看看各國跑到哪裡、台灣站在哪裡。
一、為什麼監管是 RWA 的真正戰場
先建立一個基本認知:把比特幣轉給朋友很簡單,因為沒人管你是誰。但把一張真正受監管的債券放上鏈,你立刻會撞上一整面法律的牆——證券法要求發行人隨時知道持有人是誰、法院可能要求凍結特定人的資產、繼承與司法執行需要強制轉移、配息前要對所有持有人做餘額快照。
這些事,一般加密貨幣(ERC-20)做不到。所以 RWA 的競賽,表面上是技術競賽,骨子裡是「哪個司法管轄區能最快把這套國際技術語言,接上自己的市場制度與法律」的監理競賽。
接下來我們依序看亞太、西方、台灣三塊。
二、亞太:新加坡與香港的雙雄並進
亞太是目前全球 RWA 監理最積極的區域,由新加坡與香港領跑。
新加坡:Project Guardian(MAS 主導,2022 啟動)
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在 2022 年啟動 Project Guardian,是國際 RWA 試點的主力。它的特點是「監理機構帶頭、國際大行下場」——參與者包括 UBS、HSBC、渣打、SBI、DBS 等銀行,以及 JPMorgan、BNY Mellon、Apollo 等資管巨頭。
它最具代表性的成果是一筆跨境附買回(Repo)試點:UBS(持有日圓計價債券、想借美元)、SBI(手握美元、想賺利息)、DBS(清算合作)三方,把債券與現金分別轉入鏈上 escrow,簽訂鏈上 Repo 合約,到期時在鏈上原子化(atomic)地同時完成還款與還券。這第一次驗證了「跨境機構、多幣別、多鏈」的鏈上 Repo 是可行的,而且是生產級而非實驗。
MAS 在 2024 年進一步發布「Fixed Income Framework for Tokenization」(代幣化固定收益框架),成為國際級的 RWA 標準參考文件,文中多次引用 CMTAT 作為主要技術框架。新加坡的另一張王牌是成熟的監理沙盒,讓銀行能在受監督的環境下試點創新。
香港:Project Ensemble(HKMA 主導,2024 啟動)
香港金管局(HKMA)在 2024 年啟動的 Project Ensemble,路線與新加坡略有不同——它把重心放在 wholesale CBDC(批發型央行數位貨幣)與代幣化貨幣的結算整合上。參與者包括滙豐、渣打、中銀香港、恒生等。
Ensemble 的核心試點有二:一是用 HKMA 自家的批發型 CBDC(數位港元)做銀行間即時清算;二是讓各銀行發行自己的「代幣化存款(Tokenized Deposit)」,在鏈上轉移、鏈下清算,並受 HKMA 監管。試點標的涵蓋不動產、私募信貸與綠色債券。
| 維度 | Guardian(新加坡 MAS) | Ensemble(香港 HKMA) |
|---|---|---|
| 啟動 | 2022 | 2024 |
| 主軸 | RWA 多領域(固收、外匯、基金) | 批發型 CBDC + 代幣化貨幣 |
| 代表成果 | 跨境 Repo、代幣化 MMF | DvP 原子結算、代幣化存款 |
| 階段 | 試點 → 商業化 | 早期試點 |
兩者並進,分別代表新加坡與香港爭奪亞太數位金融樞紐地位的不同戰略。
三、西方:美國 DTC 與歐盟 DORA
美國:DTC 試點與 Canton Network
如果說亞太靠靈活,美國靠的是體量。DTC(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) 是美國的中央證券存託機構,成立於 1973 年,保管著超過 56 兆美元的美國證券——它是全球最大的 CSD,美國股票、債券、ETF 的所有權紀錄都在這裡。
2025 年 12 月,美國 SEC 對 DTC 發出 No-Action Letter,允許它在分散式帳本(DLT)上試點美國證券的所有權紀錄。這是一個重量級信號:美國監理開始接受區塊鏈作為主流結算系統。 DTC 的規劃是 2026 上半年完成技術選型、下半年啟動第一批試點,底層選用了以隱私為核心、已有高盛與 JPMorgan 等機構使用的 Canton Network。
當全球最大的 CSD 都開始把證券所有權鏈上化,它牽動的是整個全球金融基礎設施的方向。
歐盟:DORA 與穩定幣監管
歐盟的角色比較像是「立規矩的人」。DORA(Digital Operational Resilience Act,數位營運韌性法案) 在 2025 年 1 月全面執行,其 Article 8 要求金融機構建立 ICT 風險管理框架,並具備「從主系統切換到備援系統」的能力——這被業界廣泛解讀為包含密碼學切換能力(與我在隱形基建那篇談的後量子遷移直接相關)。值得注意的是,DORA 具有域外效力:只要你跟歐盟有業務往來,就可能落入它的管轄。
在穩定幣這一塊,美國的 GENIUS Act(2025 年通過)要求穩定幣 100% 準備金、月度揭露與獨立審計,給了美元穩定幣明確的法律地位;歐盟則有 MiCA 框架。穩定幣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它是 RWA 的「現金端」——沒有合規的鏈上現金,「券款對付(DvP)」就難以真正在鏈上完成。
四、台灣:從 STO 的教訓,到 RWA 的機會
把鏡頭轉回台灣。很多人不知道,台灣其實很早就試過代幣化——只是用了另一個名字:STO(Security Token Offering,證券型代幣發行)。
2019 STO 規範:為什麼沒做起來
2019 年 6 月,金管會發布 STO 募資管理辦法,允許用區塊鏈發行等同於證券的代幣。但它失敗了,原因是額度限制太嚴:
- 自然人投資每檔上限僅 30 萬元(投資人嫌少);
- 單檔募資上限 3,000 萬元(公司嫌合規成本不划算);
- 平台業者門檻高,又沒開放公開集中交易。
結果是五年下來只有元富、凱基、元大等少數券商取得資格,實際發行案例個位數,總募資金額不到 1 億新台幣。這是一個寶貴的教訓:技術可行不等於市場可行,制度設計的「額度」與「流動性」才是成敗關鍵。
RWA ≠ STO:定位的關鍵差異
這裡要釐清一個常見的混淆。當前討論的 RWA 代幣化,和 2019 年的 STO 並不是同一件事:
| 維度 | STO | RWA 代幣化 |
|---|---|---|
| 標的 | 新發行的證券 | 既有的資產(公債、公司債、黃金等) |
| 性質 | 公開募資(面向投資人) | 既有資產換一種「形式」 |
| 法源 | STO 專法 + 證交法 | 沿用既有的證交法、相關管理辦法 |
關鍵在於:RWA 代幣化的標的「本來就是受監理的證券或商品」,只是把它的持有形式從傳統帳簿換成鏈上代幣。它不是創造一個新的法律類別,因此可以沿用既有法源,不必苦等新法。
台灣的獨特優勢與最大缺口
台灣在 RWA 上有一個全球相對罕見的特點:傾向由集中保管機構(CSD)這種國家級基礎設施直接主導平台建置,而不是放任民間平台各自為政。這種「CSD-led」的模式,在基礎設施的保障與信任上較強——這點恰好與美國 DTC 的路線同頻。事實上,台灣的時程與美國 DTC 試點(2026 下半年)相當接近,台灣在這場競賽裡並不落後。
但最大的缺口是穩定幣:目前台灣沒有合規的新台幣穩定幣,鏈上的「券款對付」就難以完全閉環。好消息是,台灣規劃最快在 2026 下半年隨《虛擬資產服務法》推出穩定幣框架;金管會也在研議涵蓋 STO、託管、穩定幣的「數位資產服務法」,預計 2026–2027 立法。
五、一張總表:2026 年全球 RWA 監理進度
| 司法管轄區 | 旗艦計畫 / 法規 | 主導機構 | 重點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新加坡 | Project Guardian | MAS | 跨境 Repo、固收框架 |
| 香港 | Project Ensemble | HKMA | 批發 CBDC、代幣化存款 |
| 美國 | DTC 試點 + GENIUS Act | SEC / DTC | 證券所有權上鏈、穩定幣立法 |
| 歐盟 | DORA + MiCA | EU | 營運韌性、加密資產框架 |
| 台灣 | CSD 主導 RWA + 虛擬資產服務法 | 金管會 / 央行 | 既有資產代幣化、穩定幣框架研議中 |
把這張表攤開來看,會發現一個清楚的趨勢:2026 年,RWA 已經從「加密圈的概念」變成「各國主流金融基礎設施的競賽項目」。國際標準正在收斂(CMTAT、ERC-3643 被反覆引用)、各地法規方向逐漸清晰、技術也被一再驗證可行。
結語:誰能最快把國際語言接上本地制度
RWA 的全球監管地圖告訴我們一件事:這場競賽的勝負手,不在「誰的鏈最快」,而在「誰能最快把這套國際技術語言,接上自己市場的制度與法律」。
新加坡靠沙盒的靈活、香港靠 CBDC 的整合、美國靠 DTC 的體量、歐盟靠規則的輸出。而台灣,手上握著「CSD 主導」這張在信任上頗有分量的牌,缺的是把穩定幣這塊現金端補齊、把法規方向定清楚的臨門一腳。
2026 年,正是台灣金融業的關鍵窗口。關於這個窗口對台灣到底意味著什麼,我寫在系列的下一篇——當資產開始上鏈:RWA 對台灣金融業的真實意義。如果你的組織想建立 RWA 與 Web3 的知識基礎,歡迎了解我的 技術顧問服務 與 Web3 企業內訓。